如果粉狀活性炭可以在濃縮階段之前或之后的不同點加入,那么確保碳在那一點是有效的。在這種情況下,所謂的碳懸浮比較應該基于對一定重量的原料的凈化(干燥基礎)。假設2克的碳從含有90%色度的500g/l濃度中去除。
我們想知道,如果在濃縮前將粉狀活性炭添加到稀釋的糖溶液(含250克/升糖)中,是否可以添加更少的碳。為了回答這個問題,我們需要找出從2升稀釋糖溶液(即500克糖)中去除90%色度需要多少碳。
當原料的質量發生變化時,可能很難獲得不同于同一批原料的稀溶液和濃溶液樣品。假設是這種情況,用于實驗的稀溶液應該用一部分濃溶液稀釋。有時,采用在稀釋液體中加入純化固體物質(如純糖)的方法來停止濃度影響的研究。由于稀溶液和濃溶液中雜質與固體物質的比例不同,所有這些方法都不應采用。
這類實驗室研究的任何結論都一定與其他因素進行權衡。當蒸發階段導致形成有色體,或其它對粉末活性炭脫色需求增加的合成產品時,稀液階段碳輸入的較大吸附效果可能被抵消。在其他情況下,為了去除有色產品、消除起泡傾向并在后續處理中提供其他無形的好處,可能有必要在稀釋液體階段澆鑄碳。
碳在工業上運用時,經常懇求抵達一個以上的目的。由于,在玉米糖液處置中,懇求去除色度、鐵、苦味、羥甲基糖醛,以及發泡物質。由于吸附力的特殊性,不可能找到一種在各方面都優越的碳,或許需求接受一個對某些懇求的特性加以折衷的方案。